关于认真做好服务外包业务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青外经贸服贸字[2008]133号
各区、市外经贸(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随着全市促进服务外包发展工作会议的召开和《青岛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5年)》的正式出台,我市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为及时掌握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和促进服务外包工作的实际效果,现就认真做好服务外包业务信息统计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取得积极效果,商务部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启用了服务外包业务管理系统(www.fwwb.gov.cn)。请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千百十工程”服务外包业务管理系统的通知》(商办资函[2007]201号)。系统采集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将作为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家资金、政策扶持的重要凭证,为实施《青岛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提供依据。 二、请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尽快登陆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注册,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要求填报合同信息,并于每月7日前提交。合同签署后应于当月填报,根据合同执行进展分期填报当期执行金额和累计执行金额。对于1-6月份未填报的合同信息,请于7月7日前完成填报。相关数据将作为企业申报《青岛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2008年上半年扶持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商务部办公厅2007年4月下发的《关于执行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商服贸字(2007)12号])规定,统计范围为服务外包企业开展的跨境服务外包,要求企业于初次申报合同时报送“服务外包企业基本信息表”,此后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年度报表。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的“服务外包合同协议情况登记表”、“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情况登记表”。请有关企业登陆商务部“服务外包统计管理系统”与“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系统”(http://fwwb.fwmys.mofcom.gov.cn/qiye)进行跨境服务外包和软件出口合同登记。 四、请各区、市外经贸(经发)局高度重视服务外包统计工作,指定专门部门及人员负责,尽快将本通知转发到有关企业,并组织、督促企业按时如实填报业务信息。请将此项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于6月27日前报送市外经贸局国际服务贸易处。 联系人:张建军、刘银玉 电 话:85918660、85910269,传 真:85910269 邮 箱:outsourcing@qingdao.gov.cn 网 址:www.qingdaosourcing.com 附件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千百十工程”服务外包业务管理系统的通知([商办资函(2007)201号]) 附件1.doc 附件2: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执行《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商服贸字(2007)12号]) 附件2.doc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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