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服务外包扶持政策,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提高服务企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推动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日前,由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外经贸局、财政局,联合制定并发布了“青岛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该《意见》明确提出我市将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明确了我市服务外包企业申请认定技术先进型企业的认定的范围、条件、申请认定的程序、管理部门、管理规定等方面的规范。申请认定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业务、大专以上学历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70%以上、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并获得相关国际资质认证等条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将采取集中申报、集中评审、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每年集中认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按期复审。对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企业将按照我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补充政策》,享受企业所得税和离岸外包收入营业税的财政奖励。该《意见》将对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发挥重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
青岛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国际服务贸易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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