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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正式启动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

发布日期:2010-3-8 17:12:13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政策环境,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提高服务外包企业综合竞争能力,市商务局会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了《青岛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和具体认定办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一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二是企业从事规定范围内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总收入的70%以上;三是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四是企业应获得相关国际资质认证。
    日前,市商务局会同市科技局召开会议,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进行部署,这标志着我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正式启动。首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将于3月10日正式开始,预计5月底结束。被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将获授牌,并享受相应的财政奖励政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开展将对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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