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财政部、商务部紧急通知,将2009年8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的扶持资金的申报时间由原来的2010年5月20日延至2010年6月底前。
为做好我市申报组织工作,现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确定专人负责申报、录入、汇总,服务外包业务额要严格按通知要求执行。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要抓紧时间按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上报书面材料。
二、上报时间:各服务外包企业、培训机构务必于2010年6月16日(周三)前上报2009年8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的扶持资金申报材料。要求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直接上报市商务局国际服务贸易处(世贸中心A座2801室),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审核后上报商务部和财政部。
联系人:商务局国际服务贸易处 刘银玉
电话:85918713 13061325900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