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商务局
关于做好2010年度第二次国家服务
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第二次国家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依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10】64号),并结合商务部近期召开的资金申报工作培训会议精神,现对第二次国家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单位要认真再次领会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10】64号)精神,确定专人负责申报、录入、汇总。服务外包业务额要严格按通知要求执行,上报纸质材料必须提供外汇凭证(涉外收入申报单、结汇水单)复印件,申请国际认证补助资金的企业提供材料时需在材料复印件上逐页加盖公司公章,并保证复印件上的字迹和印章清晰。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要抓紧时间按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供书面材料。 二、第二次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申报是指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服务外包企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国际资质的认证。上报时间:2010年8月 20日开始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截止2010年 9月20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装订规范,便于查询和审核,要求在2010年 9月10日前上报青岛市商务局国际服务贸易处(世贸中心A座2801室),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审核后上报商务部和财政部。 三、请各相关单位到青岛服务外包网站(www.qingdaosourcing.com)或青岛市商务局网站(www.qdbofcom.gov.cn)“重要通知”栏目下载本通知。
联系人:市商务局国际服务贸易处 刘银玉 电话:85918713 13061325900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日 |